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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关于锂电池安全运输告旅客书   2011-09-13
  • 2011年07月08日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发布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以及民航局发布的《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携程旅行网温馨提示您:

     

      一、若您在旅途中携带了锂电池请主动告知地面服务人员。

     

      二、您在旅途中个人自用的内含锂电池的消费品设备(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移动电话、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及备用电池,可以置于手提行李中带上航空器。

     

      三、备用电池或设备中的电池作为行李运输时,锂含量和额定能量限制如下:

      1、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2g;

      2、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注:大型锂离子电池,其额定能量可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须经航空公司批准方可进行运输。

     

      四、备用电池的数量

      1、备用电池的锂含量或额定能量不超过2g或100Wh的,以旅客在行程中使用设备所需的合理数量为判断标准。航空公司允许旅客携带不超过(含)2块备用电池。

      2、锂电池额定能量在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有公司批准后,每人携带不超过2块。

     

      五、行李运输中的保护措施

      1、备用电池应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包括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比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或将每一块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或者保护袋中。同时,应采取措施以防电池被压碎、刺破或经受高压,这些因素会造成电池内部的短路,从而导致过热。

      2、带电池设备应防意外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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